前幾天在網上刷到一則新聞,說的是上海90歲顧阿婆去世,留下了大約500萬元財產,卻沒有遺囑,眼下全網都在幫忙找她的繼承人。這個事情最早是“案件聚焦”報道的,后來在各個新聞網站和社區都討論得挺熱鬧。作為一名退休多年的人,看到這種事兒真是百感交集,忍不住想跟大家掰扯掰扯。
顧阿婆1934年出生,一輩子沒結婚,也沒孩子。她原本跟家里親戚聯系就不多,晚年身體不太好,想去養老院住,遇到入住必須得有監護人的要求。于是,今年初找到了一個叫普陀大道公益發展的組織,那邊的工作人員和她簽了監護協議,算是幫她辦了不少手續。
可顧阿婆沒能在養老院里長住,今年三月就因病去世了。這樣一來,五百萬的遺產,包括房子、存款、首飾,都得有人來管。按理說,她沒立遺囑,這錢該給法定繼承人。
她老人家倒是也考慮過把財產捐出去,可猶豫之間人就走了,公證遺囑沒辦成。照顧她的公益組織臨時管理遺產,還得替她找家人。顧阿婆說自己有一個哥哥顧梅根,是養子,還有個姐姐顧玲娣,倆人都有后代。按法律,這些親戚都能代位繼承顧阿婆財產。
問題就卡在這兒:這些親戚全都失聯了。大道公益和公證處找了半天,電話、住址、消息全都無從查起。網絡上也是一片熱心網友嘉賓朋友幫忙擴散線索。
拿不著繼承人,錢是不是就歸國家了呢?很多人關心這個。現在法律變化了,過去那套“20年無人認領歸國有”條文已經取消。只要有繼承人資格,但找不到人,錢就一直掛著,誰有合法繼承權來了,就能認領。
我覺得這事反映了幾個現實問題。第一,像顧阿婆這樣獨居老人越來越多,身邊沒有直系親人,涉及到養老、醫療、財產這些大事的時候,能不能早早處理好遺囑和委托,真的太重要。很多老人總覺得遺囑離自己很遠,或者心里沒底要給誰,最后反倒讓幾百萬陷入無人認領的困局。
還有就是制度配套問題。現在養老院、醫保、銀行辦事,都需要監護人。可是生活里不少老人確實沒人靠,像顧阿婆一樣,還是需要第三方組織來協助,不然很多手續根本走不下去。相關部門還是要考慮到老齡化趨勢,完善“意定監護人”和長期委托模式,這樣能讓老人有更多選擇,也能規避一些遺產、資產無人繼承的尷尬。
再有一點,法律的進步值得肯定,民法典對繼承權保護得比過去細致也人性化很多。但社會整體上對于立遺囑、捐贈、資產流向還不太重視。建議大家多和身邊老人聊聊這些事,把自己想法、財產安排提前說清楚,走正規流程,別等到一走了之,親人找不著,人財兩難。